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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海向辰兴发展等公司索贿 被判12年没收财产100万元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2月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刘贵海受贿罪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前晋中开发区主任刘贵海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81万元。其中涉及向辰兴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低价购买商铺,受贿121.8万元。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刘贵海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判决书显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贵海,大学学历。2013年6月30日,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同年9月26日,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山西省寿阳县看守所。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贵海犯受贿罪一案,于2014年5月7日作出(2013)晋中中法刑初字第64号刑事判决。判后,原公诉机关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原审被告人刘贵海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审理过程中,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向本院撤回抗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刘贵海,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辰兴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山西新兴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兴公司),在晋中开发区开发建设了新兴国际文教城项目。在该项目开发建设和公司筹备上市过程中,被告人刘贵海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关照。期间,刘贵海向该公司总经理白武魁提出以优惠价格购买新兴国际文教城商铺。2007年11月,刘贵海以其学生李约的名义,以每套面积88.2平方米、价格105万元与该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刘贵海实际以每套44.1万元的价格购买商铺两套,共支付88.2万元。上述两套商铺同期市场价格为210万元,刘贵海的购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受贿121.8万元。

  在证人证言中,辰兴公司总经理白武魁称,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刘贵海问公司商铺的售价,白武魁告诉刘贵海文教城商铺售价都在每平方米1万元多一点。刘贵海提出一套给四、五十万。考虑刘贵海是晋中开发区的主要领导就找到公司董事长白选奎,白选奎说按刘贵海说的价格办。刘贵海以其学生李约的名字签的购买合同。我在房屋认购书上批示这两套商铺按每平方米5000元的价格优惠,地下室赠送。至2011年8月,刘贵海安排李约来公司将这两套商铺的房款交清。这两套商铺具体在新兴文教城小区入口北侧C18和C19。最终合同价格是44.1万元,两套共88.2万元。和他这两套面积一样的商铺售价大约是每套105万元左右。

  辰兴公司董事长白选奎称,刘贵海是晋中开发区的主任,新兴国际文教城的项目就位于晋中开发区的辖区内,从项目立项到用地指标批准等任何一个环节只要刘贵海不同意或者推迟拖延,就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麻烦和损失。因此,刘贵海明确提出每套只给40多万,考虑到他的身份,也不能拒绝,只能按刘贵海说的办。

  袁树祥在证言证明中称,2009年左右,辰兴公司筹备上市,由于涉及土地规划的事情,刘贵海根据晋中市政府的会议精神,安排我组织城建部门给新兴文教城项目整体开发所涉及的土地出一个规划意见报晋中市规划局。袁树祥按照刘贵海的指示,及时完成了此事。

  刘贵海在证词中供述,辰兴公司的土地征用、城建手续的报批、协调与当地农村和周边单位的关系都给了优惠,包括辰兴企业的上市,刘贵海都责成土地、城建、工商、社管、税务等部门给予积极帮扶和大力支持;另一方面是希望加深情感,进一步加深关系,为辰兴公司在以后的发展给予更大的支持。

  除辰兴公司外,刘贵海同时涉及到多起索贿受贿。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刘贵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81.803029万元人民币及5000澳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

  二、撤销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晋中中法刑初字第64号刑事判决;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贵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四、侦查机关已依法扣押上诉人刘贵海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百五十八万九千四百九十六元五角二分和价值人民币八万七千九百四十三元的黄金制品,在本院二审期间上诉人刘贵海的亲属退还剩余全部赃款人民币三百一十六万元三千零七十七元二角七分(包括按当日汇率5000澳元换算成人民币),依法上缴国库。扣押上诉人刘贵海的其他财物,予以返还。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出,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资料显示,早在2007年,辰兴地产正式改制为股份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筹备上市。在筹划上市之初,辰兴地产便得到了来自山西省政府的支持,2009年被确定为山西重点支持的三家上市企业之一。辰兴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曾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拟在深交所上市。提交申请后,公司2009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并于11月26日提交回复。自此,公司并无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任何进一步反馈意见,并在两年后2011年3月撤回上市申请。

  此后长达4年的时间里,辰兴地产的上市事宜一直陷入停滞状态。直到2015年1月28日,辰兴地产与其A股保荐人订立终止协议,转而向香港证监会提交IPO申请。2015年7月3日辰兴发展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成为山西省首家房地产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兼主席为白选奎。

  截止2月8日,辰兴发展在港收盘报2.01港元,上涨1.52%。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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