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eo.6ke.com.cn

宇通客车:MBO+中原信托 无巧不成书

  信托公司当二股东,这已不是新闻了,但假如这件事出现在一家很有名的MBO上市公司中,这就有意思了。故而,当我们见到2003年2月18日宇通客车(600066)的二股东变更(郑州第一钢厂向中原信托协议转让所持1193.932万股社会法人股)时,我们意识到这其中或许大有文章可做,因为MBO与信托的关系原本就是一脉相传。
 

  一、 上海宇通的MBO
 

  这两年,MBO在国内上市公司中风起云涌,其中宇通客车是先行者,事情可以从2001年的那一场MBO说起,2001。6。21公告:郑州国资局将郑州宇通集团(持有国家股2350万股、占总股份的17.19%,为宇通客车第一大股东)89.8%的股份转让给上海宇通,另10.2%的股权转让给河南建业,报批期间宇通集团的股权委托上海宇通代为管理。上海宇通的23位出资者中21个自然人系宇通客车职工,其法定代表人汤玉祥同时也是宇通客车的总经理(2001年7月起任董事长),故而此举毫无疑问被视为高管收购(即MBO)。
 

  或许因为6月份的那一场MBO过于耀眼,此后宇通客车灾难重重:(1)2001。10。16公告:根据国家环保局的通知,于2001年9月1日起停止生产公司的77种车型;(2)2002年2月亮相的那份过于大方的2001年度分红方案--10股派现金6元(含税)、共派发8203万元,也遭到市场的非议,因为职工持股的上海宇通是最大受益者;(3)2002。10。23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宇通客车在编制1999年报时采用编造虚假计帐凭证等手法,共计虚减资产、负债各13500万元。
 

  我们注意到:一直到了2002年三季报里,上海宇通仍处于"委托代为管理"阶段。
 

  二、 中原信托的二股东
 

  此次中原信托担任二股东一事,也是有历史渊源的。从宇通客车2001。5。22公告便可得知:原第二大股东郑州第一钢厂曾与上海宇通签订了8.7%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托管协议,后因郑州第一钢厂因担保问题所持8.7%股权被河南省高院冻结,该协议未能实施。怪就怪在两年后的今天,郑州第一钢厂所持的1193.832万股依然处于被冻结中(解冻后方能办理股权过户),但转让却在进行中:郑州第一钢厂向中原信托协议转让所持1193.932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的8.73%,过户后中原信托将成为第二大股东,过户前先进行委托管理。
 

  在去年下半年的各地信托发行大潮中,我们曾经见过中原信托的身影,于2002年12月6日正式推出了"平顶山市西部新城区土地开发项目贷款资金信托计划",融资期限3年、规模6000万元,测算年收益率超过4.1%。但这次,中原信托此次当二股东的目的是什么?公告中并未提及,但我们在中原信托网站的《信托产品》介绍一栏中,除了资金信托、财产信托、公益信托外,还见到一项很引人注目的"职工持股信托",同时注明:以信托方式设计的MBO和职工持股,完全符合当前法律法规的要求。随着MBO的兴起,这半年来常见上市公司公告称:某某信托公司通过股权受让成为大股东或是二股东。很明显,此类信托公司入驻与以往着眼于"资产重组"的收购案不同,不仅在宣传口径上低调,二级市场上更是低调,股价波动不大。市场猜测:莫非此类信托股东皆是代人出面?毕竟信托的本意便是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当"中原信托当二股东"与MBO一道出现在宇通客车时,我们不禁笑了,真是:无巧不成书。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