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eo.6ke.com.cn

三奥股份涉嫌造假上市

  合同的甲方是“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乙方是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丙方是“福建三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6月29日,三奥股份变更为“福建省三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从合同看,该协议表明了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合同明确了采购设备的进口、运输、安装等一系列服务均由乙方提供,和丙方没有任何关系。记者注意到,这与招股书中,三奥股份数字媒体解决方案的主营在2009年、2010年没有任何“安装调试材料及外聘人工成本”完全吻合。

  其次,一般来说,商品都有先行赔付原则,即谁提供商品,谁就对商品的质量负责。显然,上述“三方协议”中的“质保内容”绝大多数都是规定了乙方的责任,这表明丙方连分销商的性质都谈不上。

  最后,从乙方培训丙方人员来看,丙方并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上述三点与福建广电B先生所说的三奥股份没有技术,“什么都不用做”,与福州广电的A先生所说的三奥股份的收入是“做中间商做出来的”相吻合。

  而三奥股份作为中间商负责垫资这一点则在三方协议中完全体现出来。

  根据协议中“付款方式”一节的表述:“甲方通知乙方发货日期后五日内,丙方向乙方支付境外采购部分全部货款。”

  “甲方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的全部货款按投标文件规定与丙方统一结算,并由丙方给甲方出具购货发票。”

  “货物经双方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运行,经使用部门出具证明后(且丙方开具货物价格100%正式税务发票)后30天内付货款的90%,余款一年后付清。”

  上述内容实际上透露了两个方面的信息:首先,由于丙方给甲方出具税务发票,故交易的全部金额都成了丙方的销售收入;其次,由于设备都是由乙方直接给甲方提供的,丙方并不经手。那么,丙方起到的作用只是通过垫资“创造”了并非真实的收入。

  这也就成了三奥股份通过垫资虚增收入的铁证。

  类似这样的三方协议三奥股份并非只与一两家公司签订过。据知情人士透露,三奥股份与其2009年第五大供应商北京永兴众智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大供应商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2011年的第一大供应商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等众多同行业企业都签署过这种垫资性质的三方协议,而最终的客户包括福建广电、湖北广电、泉州电视台等。

  4

  三奥股份缺失系统集成资质高新资质涉嫌造假

  三奥股份自称是“数字媒体技术综合解决方案专业提供商”。在“数字媒体技术开发及应用服务行业”,系统集成资质是最基本的行业资质之一。如佳创视讯、捷成股份、中科大洋、成都索贝、新奥特等三奥股份的竞争对手和供应商几乎都有系统集成资质。但记者在工信部网站上进行了查询,三奥股份和南邮三奥不拥有任何系统集成资质。

  投行人士指出,在项目招标时,往往都会对投标企业的资质有严格要求,如果三奥股份连最基本的系统集成资质都没有,很难想象它如何中标项目。

  虽然没有系统集成资质,但这并不妨碍三奥股份在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然而,招股书数据表明,三奥股份突击获取高新资质的情况十分明显。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的条件之一便是“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而为了达到这一指标,招股书显示,三奥股份在2011年4月~8月获得了三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各一项。其中,发明专利“一种对视频素材进行帧精确剪辑的系统和方法”取得时间相当晚,有效期起始时间为2011年8月3日。

  记者注意到,三奥股份并没有对该专利用于哪个项目予以说明,但却在招股书140页声称,2009年~2011年,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依次高达79.38%、81.52%、95.31%。

  事实上,记者调查发现,三奥股份存在大量签订三方协议,在“什么都不用做”的情况下垫资虚增收入的情况。显然,三奥股份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根本不可能有公司宣称的那么高。三奥股份招股书存在严重的虚假陈述。

  除了核心技术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必备的条件之一外,研发费用占比也在高新企业认定中十分重要。记者翻查其招股书发现,公司研发费用存在两组数据。

  在招股书142页~143页,三奥股份公布的研发费用明细构成显示,2009年~2011年研发投入分别为138.19万元、748.69万元、825万元。

  然而,在招股书286页,三奥股份在公布管理费用主要项目时,其2009年~2011年研发费用依次为117.52万元、369.01万元、660.7万元。

  若按照管理费用中披露的数据计算,三奥股份近三年研发费用占比依次为1.73%、2.62%、3.32%——无一能够达标!

  此外,三奥股份的三项费用也十分异常。比如,三奥股份的销售费用占比和管理费用占比较同行业公司低得离谱,几乎只有同行业公司的一半;而财务费用占比却高得离谱,是同行的三倍多。值得注意的是,三奥股份经营费用中竟然出现“零运费”,这也佐证了公司不提供产品,而是通过垫资虚增收入的事实。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