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机(000410)重整计划将迎来实质性进展。
11月18日晚间,*ST沈机发布公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中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该公司的重整计划。
除了*ST沈机之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以及全资子公司丰铸造和优尼斯智能装备的重整计划都得到批准。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ST沈机将引入通用技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人,后者持股比例预计为29.99%,并将成为*ST沈机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及子公司均申请重整
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ST沈机表示,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当年的净资产,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资料显示,*ST沈机是国内机床龙头企业之一,1996年7月在深交所上市,目前的主要产品有传统机床设备及相关零部件、i5智能机床设备等。
近年来,由于受历史原因及内外部因素影响,*ST沈机效率低下,债务和人员负担沉重,生产经营消耗大、成本高等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完全解决,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在此背景下,*ST沈机部分债务出现逾期并无力偿还,导致债券人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回溯公告,8月16日,*ST沈机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美庭线缆对*ST沈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ST沈机清算组担任*ST沈机管理人。
美庭线缆为*ST沈机供货商,截至2019年5月,*ST沈机拖欠美庭线缆货款441万元,经申请人催收,仍未支付。7月12日,美庭线缆以*ST沈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沈阳中院申请对*ST沈机进行重整。
彼时,沈阳机床表示,美庭线缆对其享有的到期债权属实,企业资金短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对美庭线缆的重整申请及提交的证据材料无异议,对进入重整程序表示同意。
除了*ST沈机之外,两家全资子公司银丰铸造和优尼斯智能装备都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相关债券人向法院申请对子公司进行重整。
值得注意的是,*ST沈机的控股股东沈机集团也面临着同样的遭遇。7月19日,*ST沈机曾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沈机集团收到沈阳中《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沈阳金利剑润滑技术有限公司以沈机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法院提出对沈机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
通用技术集团将成第一大股东
11月18日,*ST沈机复牌便“一字”涨停,截至收盘,股价报7.12元,涨停板上封单逾3.6万手。
*ST沈机股价一字涨停或许源于两天前披露的重整计划草案。根据*ST沈机重整计划草案,将引入通用技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人,重整如能顺利实施,通用技术集团将出资成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预计为29.99%,金融普通债权人对沈机股份的持股比例约为25%。
具体计划而言,通用技术集团将投入18亿元资金用于整体重整沈机股份,其中7亿元由*ST沈机作为重整银丰铸造和优尼斯装备的投资款,剩余资金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清偿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在债务方面,重整计划实施完毕后,*ST沈机的巨额债务获得清偿,资产负债率预计低于40%,有效化解地区金融风险,实现各方共赢。
此外,*ST沈机表示,在此重整计划下,上市公司的广大中小投资者所持公司股票的绝对数量未发生减少,加上*ST沈机资产的基本面将发生根本变化,经营状况将得到改善,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逐步增强。
但重整计划在执行期间仍会面临风险,*ST沈机坦言,如上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ST沈机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ST沈机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通用技术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注册资本75亿元;国务院持有通用技术集团100%股权,是通用技术集团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梳理,目前,通用技术集团拥有两家A上市公司和一家港股上市国公司,分别为中国医药(600056.SH)、中国汽研(601965.SH)以及环球医疗(02666.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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