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广茂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5月22日,广东证监局公布关于对林广茂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表示,经查,截至2016年2月28日,林广茂及一致行动人赵嘉馨合计持有冠豪高新(600433,股吧)8743.1132万股,占冠豪高新总股本的6.88%。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17日期间,林广茂个人账户买入冠豪高新330.7747万股,占冠豪高新总股本的0.26%,成交金额3096.051192万元。2016年9月5日至9月17日期间,林广茂通过融资融券账户合计卖出冠豪高新股票1229.8744万股,成交金额11384.60583万元。
广东证监局认为,林广茂作为冠豪高新持股5%以上的股东,将持有的冠豪高新股票在买入后不足六个月卖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林广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林广茂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林广茂,1981年生。2002年,北京物资学院期货专业毕业,担任中纺操盘手职业投资人。
(责任编辑:王潇燕 HN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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