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华A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2年12月11日上午9:30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西邻的公交大厦四楼会议厅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币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了以下议程:
一、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
二、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三、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审核报告。截至2012年12月2日,管理人共受理了有效债权申报51家,债权申报总额折合人民币3,088,479,792.81元。管理人经审核,对上述债权给予确认并编入《债权表》的有40家,确认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584,555,354.19元;暂不予确认的有11家,债权申报额为20,400,352.31元。
四、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五、管理人作报酬收取方案报告。
六、债务人作营业事务及财产管理情况报告
七、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曹进担任本案的债权人会议主席。
八、管理人介绍财产变价方案并进行表决。
九、债务人代表回答询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2年11月13日起停牌,至深圳中院就重整计划作出裁定后,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公司2012年前三季度业绩为亏损4817.53万元。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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