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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被“双规”

  ■公安部经侦局正副局长同被中纪委调查 ■郑少东曾指挥侦破张子强案等大案要案

  据《财经》19日报道,《财经》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1月12日,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将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带走,随后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对两人实施“双规”,目前公安部内部已小范围通报。

有说法为两人均涉及黄光裕一案。这也是涉嫌黄光裕案中最高级别的官员。但公安部网页昨晚显示,郑仍是公安部部长助理。

  与黄案有无直接干系未确认

  《财经》称,目前尚无从确认郑少东与黄光裕之间有无直接干系,但郑显然与40岁的港澳赌业重要人物连超有关。此前,公海赌船“海王星”号的投资人之一连超因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于2008年岁末在内地被警方刑拘。连超与内地富豪及官员关系熟稔,经常邀请他们上船“一试身手”。黄光裕即是由连超带上“海王星”号玩乐赌博的,是连超的重要客户。

  此前,市场一直传言黄光裕为自己和他人洗钱,并且赌博金额较大。随着连超被调查,这些难以为人所知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据航空记录,黄光裕在案发前的2008年前10个月,曾10余次往返于内地与港澳之间,其数年前的记录更是频繁。接近警方的人士称,经连超等人帮助,黄光裕还利用隐蔽身份来往于上述诸地。

  连超落网的另一个罪名,是试图协助黄光裕的妻子杜鹃离境。在连超被刑拘后不久,杜鹃亦涉嫌行贿罪,由警方从大连带回北京,在警方指定的居所里被监视居住。

  黄光裕案涉案人员正在升级

  连月来,黄光裕案如同一个巨大黑洞,涉案人员正在升级。除上述人外,11月26日晚,黄光裕的胞兄、新恒基集团董事长黄俊钦,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钟民,即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调查。12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钢被中纪委调查。

  延伸阅读

  曾发“慎逮企业高管”言论

  2008年12月23日,郑少东公开表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决不能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更不能从地方和部门利益出发,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雪上加霜,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郑少东说:“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正常经营账户、资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要从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出发,根据必要与可行的原则,正确适用强制措施。”

  当时因刚刚传出黄光裕涉嫌操纵股市案不久,郑少东对企业高管“慎用”强制措施的表态一出,立即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本组稿件据财经、新华社、法制周报

  新闻资料

  与黄光裕是同乡

  系警界“明日之星”

  公开资料显示,郑少东生于1958年11月,广东潮阳人。17岁参加工作,22岁从警,长期从事刑侦工作,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刑侦局局长、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在广东警界有“少帅厅长”之称。后调任公安部经济侦查局任局长,2005年4月擢升部长助理,系党委委员。现为一级警监警衔,公安部警号为000010号,被外界誉为警界“明日之星”。

  他毕业于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专业为中国近现代史,拥有在职研究生学历。

  他与黄光裕是同乡。

  曾是张子强克星

  破获系列大要案

  郑少东长期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在广东任内曾组织指挥侦破“东星轮”千万元港币大劫案、张子强特大暴力犯罪团伙案等重大刑事案,屡建战功,曾荣获个人一等功等荣誉。尤其张子强案,香港人称他是张子强的克星。

  1991年7月12日,张子强涉嫌谋划了香港启德机场的1.7亿港币运钞车被劫案。后又指挥手下策划了数起令人震惊的绑架案,获赎金数以亿计,令香港富豪巨贾人人自危。张子强团伙成员既有香港人,也有内地人,不仅在香港作案,也在深圳、广州杀人、抢劫。广东省公安机关经半年的缜密侦查,破获了张子强特大暴力犯罪团伙案,拘捕涉案人员30多名。

  1995年6月13日,以胡树祥、梁炳照为首的抢劫犯罪团伙在海上持枪劫持澳门往返香港的客轮“东星轮”,劫去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的1000万元港币。广东省公安厅迅速组织各路精干兵力参与侦破。仅3天,“东星”轮大劫案就成功告破。15日下午,梁炳照在香港启德机场被拘捕。当晚,澳门警方拘捕胡树祥。紧接着,另3名团伙成员相继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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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员“跨国家庭”

  成贪官外逃捷径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我国现行法律对官员国籍有严格规定,但对官员配偶子女,却仍缺乏明晰的可操作性规定。因此,近年来我国部分官员虽身居要职,但其配偶子女却移居海外,获得他国国籍或绿卡,成了人们所称的“跨国家庭”。部分贪官钻法律空子,暗渡陈仓,利用配偶子女申请绿卡与入外国籍,将巨额国有资产非法转移出境,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继续做官,一旦东窗事发,便迅速抽身外逃。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认为,“官员‘跨国家庭’的存在,不但为部分贪官提供了外逃的捷径,给我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也使我国政治、经济、军事安全处于不利状态,有损国家和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应引起高度重视”。

  “跨国家庭”的腐败范本

  实际上,我国官员的“跨国家庭”情况,多数是以官员犯罪案发的方式揭开深层内幕——

  2007年6月28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而庞家钰的妻儿,早在他2002年权势如日中天时,就已悄然移民加拿大了。

  这样的“跨国家庭”腐败案,并非个案。2006年6月,涉案金额高达亿元的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在被中纪委“双规”前逃往美国。据报道,周金伙之妻陈淑贞在案发前早已移居美国,并拥有绿卡,为他外逃留下了后路。

  律师:有违政治伦理

  “官员尤其是中高级官员配偶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绿卡,有违政治伦理”,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说,“对社会公众来说,在绝大多数场合,官员就是政府的代表,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一旦官员将家庭成员‘转移’国外,其与人民同在、与国家患难与共的正面形象将遭到质疑,人民群众有理由怀疑其忠诚和廉洁,甚至怀疑其随时可能‘脚底抹油’开溜。”

  中央已经重视并防范

  据了解,官员“跨国家庭”存在的问题,已引起中央的重视,并陆续出台过一些相关规定加以防范。

  近日举行的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公报指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这一规定,显然与以往落马高官生活作风败坏、配偶子女助纣为虐,以及部分贪官利用配偶子女拥有外国籍或绿卡等便利条件外逃等有直接联系。

  据瞭望新闻周刊

  马馼:三种办法防贪官外逃

  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近日接受新华网独家专访时,就贪官外逃称,有三种办法防止贪官外逃:一是加强因公出国的管理,包括出国培训的管理;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因私护照的管理;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情况的分析,对于群众反映比较大的干部,出国应从严掌握。据新华网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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