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范围及方式如下:
(1)双方积极拓展适老化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适老宜居生态环境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升级与综合运营、基础设施与市政工程建造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扩大双方在各自优势领域的市场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双方均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各自主营业务的合作方。
(2)在项目建设方面,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适老化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和工业遗址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景观系统规划、景观规划设计、园林绿化、生态修复、社区宜居环境营造、无障碍城市公共环境建设等适老宜居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养老服务设施以及市政工程升级与综合运营等基础设施投资建造运营项目,力争将上述双方合作项目打造为地方性乃至全国性标杆示范工程,并制定地方及全国标准。
(3)在产业整合方面,充分发挥双方在区域资源及资本市场的优势,打造集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城市再开发、工程施工、投融资、建设运营、服务与升级为一体的城市更新产业链条。随着双方合作的深化,可通过股权投资、组建产业基金等资本合作路径,共建中国城市更新产业整合平台。
(4)在合作目标方面,双方力争实现湖北省内包括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适老化改造等城市更新业务50%工程份额的签约和20亿元人民币产值的阶段性目标,在鄂州市、襄阳市全面合作基础上及武汉市青山区城市更新和老旧社区改造为契机,奠定战略合作联合体在湖北省乃至全国城市更新领域的领导者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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