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嘉凯城3月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2号)。
函件显示,截至2016年11月24日,国大集团持有嘉凯城股份17,420.72万股,占嘉凯城总股本的9.65%,属于嘉凯城持有5%以上股东。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期间,国大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嘉凯城股份1,241.5万股,其中599.28万股为非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国大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非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国大集团公司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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