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澳门科技大学MBA课程班等学历不予认可
根据通富微电投资者提供的线索,大众证券网在深交所的投资者互动平台上发现,多名投资者曾就通富微电董秘钱建中先生的文凭问题与通富微电有过多次问答。
2013年8月28日下午16:49,投资者问:通富微电(002156) 钱建中先生澳门科技大学MBA专业有无参加入学考试?入学及毕业时间?学制几年?学习地点?取得学历证书还是学位证书?
2013年8月29日通富微电答:浏览用户8280: 你好,钱建中先生2001年1月通过入学考试,自2001年3月至2003年3月攻读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学制2年,授课地点包括澳门科技大学和南通教学点,于2003年3月在澳门科技大学通过论文答辩并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但是根据通富微电公开资料可以获知钱建中先生2001年3月至2004年4月,任江苏华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那么他在澳门科技大学的学习应该不是通常所理解的全日制学习。
早在2003年4月21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内地有关学校和单位与澳门科技大学违规办学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有这样的内容:2000年3月澳门科技大学成立以来,内地100余所学校和单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与澳门科技大学签订协议,在内地合作举办非学历的“高级课程培训班”、“研究生课程班”等,学员结业后,经澳门科技大学注册,到澳门学习一周并通过论文答辩,即可获得该校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据了解,内地有关学校和单位先后以这“合作办班”形式招收学员已经有1万余人,其中近800人获得了澳门科技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为此,教育部的处理意见是,这种“合作办班”取得的澳门科技大学学历、学位证书,内地不予认可。但澳门科技大学在内地招收的全日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和研究生,不在此次整顿范围内。
根据这份教育部《通知》精神,通富微电董秘钱建中先生这份MBA文凭应该属于不予认可范围之列,也就是通常认为的假文凭。
通富微电回答闪烁其词 不置可否
多名投资者向大众证券网反应,他们多次在深交所投资者平台上就董秘文凭真假质疑,但是通富微电每次都以“钱先生的学历是否得到教育部的确认,公司正等待相关部门回复。”
而投资者们针对公司回复,近期主动与教育部有关司、局联系确认:相应部门工作人员均未接到有关南通富士通及个人的来函来电确认澳门科技大学MBA学位问题,为此,大众证券网记者根据投资者的质疑,发函至通富微电,代表众多投资者询问公司董秘钱建中先生学历造假问题,对此,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10月14日11:16分传真回复如下:
“关于针对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钱建中先生简历问题的投诉,公司经调查了解情况如下:一、钱建中先生获得的证书是事实;二、投资者反映的国家教育部文件,我们未查询到教育部正式官方通知,与教育部门确认,也未得到明确回复;三、公司选聘副总、董秘,是否获得中国内地政府认可的硕士学历并不是选聘的条件,公司主要还是基于对其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等多方面考察决定的。”
投资者:信息准确关系到上市公司诚信
通富微电在2012年04月06日“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公告中第一句话就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投资者们自言他们较真要求通富微电纠错是觉得这和个人能力无关,而是上市公司发布的诸如高管个人信息等等真实有效性都代表着上市公司乃至全社会的道德诚信问题,对于通富微电的回复,投资者们表示不敢苟同:一是因为至今尚未听说过哪个假文凭持有者及其用人单位会得到教育部的主动通知。二来,钱建中所谓的硕士文凭是在2003年获得,而其加入贵公司时间是在2008年,贵公司怎么会得到相应通知,这明显是在狡辩。著名的打工皇帝唐骏都能承认自己因为虚荣搞了一个假文凭!
正如公司回复中第三条所说:没错!学历不够可以通过实际工作中努力弥补,能力不够还可以有一个正直的人格,但是公司和钱建中本人为啥就不能正视这个文凭问题呢?
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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