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严重依赖前五大客户 外销出口比例高
根据招股说明书,2014年 至 2017年上半年,美之高实现营业收入2.78亿元、2.68亿元、4.01亿元、1.93亿元,同期净利润为1070.07万元、2077.2万元、3573.01万元、1587.97万元。
据披露,美之高产品以外销为主,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海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DOSHISHA COMPANY LTD、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L G SOURCING,INC.等。
数据显示,2014年 至 2017年上半年,公司前五名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75%、78.61%、86.79%、88.17%。其中,直接向DOSHISHA的销售额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61.78%、65.01%、39.67%、41.33%,客户集中度较高。
另一方面,由于对国外客户的销售都是用美元结算,美之高的经营业绩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汇率的影响。报告期内,因美元对人民币整体升值,公司产生的汇兑收益分别为-65.77 万元、283.39 万元、797.90 万元、-322.53 万元,美之高表示,后续存在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上市前夕应收账款骤增 周转率不敌同行
数据显示,美之高的应收账款于2016年期末发生重大变动。2014年 至 2017年6月,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0.33亿元、0.30亿元、1.06亿元、0.67亿元,占营收比重分别为11.99%、11.28%、26.35%、34.68%。应收账款逐年增加,其中2016年的应收账款甚至达到上年的3.53倍。
美之高表示,2016年末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2016年公司对重要客户美国LGS实现销售收入12514.88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7662.14万元。
此外,受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影响,美之高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亦呈总体下滑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99、8.23、5.75、2.18;同期,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分别为7.19、7.22、6.62、2.76。可以发现,美之高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在2016年期末、2017年上半年明显下降,更是跌破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子公司曾因违反海关监管被罚
招股书还显示,报告期内,美之高子公司通之泰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收到了深圳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蛇关缉违字[2014]069 号) 。不过处罚金额较小,仅为1000元。
此外,美之高全资子公司美之顺从事电镀业务,污水处理环保设施为其正常生产经营涉及的重要附属设施,该环保设施坐落于鸿兴电镀向年丰公司租赁的土地上,该环保设施坐落地块未取得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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