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重组引监管层关注
自宏达新材抛出“联姻”永乐影视的重组方案后,重组的进展便备受市场关注。不过,宏达新材的卖壳计划最终还是未能成行,而且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5月17日,据宏达新材抛出的重组预案显示,公司拟以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程力栋等1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永乐影视100%股权,其中,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8.1亿元,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2.6亿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如果交易完成,永乐影视将实现登陆A股的梦想。
不过,在12月19日,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将终止与永乐影视的重大资产重组。对于终止原因,宏达新材解释称,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且经对永乐影视2016年的业绩估算后发现与已公告的2016年承诺业绩存在一定差异。
就在宏达新材终止重组后,深交所便火速下发关注函。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宏达新材补充说明,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终止本次交易的具体决策过程,包括提议人、协商时间、协商参与人、协商内容等;对与重组相关的信息披露进行全面自查,说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是否充分披露重组终止风险。宏达新材在12月23日对深交所关注函中的系列问题做出了回复。
对于宏达新材重组的失败,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并不是所有的重组都能顺利地一路“绿灯”。不管是因为市场原因还是政策原因,对上市公司的负面影响都是不言而喻的。
短期内无卖壳资格
然而,这并非是宏达新材第一次卖壳失败。在2015年6月3日,宏达新材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完成对分众传媒的收购。
不过,在上述重组方案抛出不久,6月17日,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对宏达新材及朱德洪分别予以立案调查,而这也导致了分众传媒借壳宏达新材失败。
此外,在今年8月19日,宏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就曾遭深交所公开谴责。据了解,2014年1月21日,朱德洪以宏达新材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北京城市之光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袁某伦签订宏达新材收购城市之光的合作框架协议,但朱德洪未让宏达新材及时披露。
在分众传媒借壳失败后,宏达新材便筹划卖壳给永乐影视,不过最终也以失败而告终。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新规,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规或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卖壳。而宏达新材就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形,这也意味着宏达新材在短期内不具备卖壳资格。
摆脱业绩泥潭压力大
实际上,对于沦落为“卖壳族”的宏达新材而言,此次资产重组的失败,无疑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由于短期内没有继续卖壳的资格,因此宏达新材也不得不重回主业。
据了解,公司主要从事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高温硅橡胶、液态硅橡胶、室温密封胶等产品。不过,宏达新材近两年的业绩表现并不佳。公司在2015年出现营收、净利双下滑的迹象。数据显示,宏达新材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为6.71亿元,同比下滑13.25%,对应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065.29万元,同比下降高达587.54%,而扣非后的净利润也同比下滑119.69%。
从产品分类看,2015年宏达新材的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混炼胶、生胶以及特种胶等产品。除了特种胶的营业收入出现微增,混炼胶和生胶的营收均出现大幅下滑。其中,混炼胶的营收占比达90%,该产品在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6.04亿元,同比下降12.3%,毛利率为12.35%,同比下降0.22%。此外,生胶的营业收入为3174.96万元,同比下降37.2%。在今年前三季度,宏达新材实现的营业收入约为4.56亿元,同比下降9.3%,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127.97万元。这也意味着要想依靠传统业务走出业绩泥潭,宏达新材的压力确实不小。
针对“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计划”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曾以采访函的形式对宏达新材进行采访,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宏达新材并未做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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