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钢血案草草收场
原通钢总经理陈国君遇害一案虽已一审宣判,仍有很多疑点待解
在原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钢)总经理陈国君遇害近九个月之际,他的家属终于等到了吉林省通化市中级法院的判决。
4月15日,法院一审判决:凶手纪宜刚故意伤害罪成立,被处无期徒刑。
但是,因通钢改制矛盾而起的这起血案,仍有很多疑点待解。
惟一的被告人
4月15日上午8点半,51岁的纪宜刚独自走上法院的被告席。他将为2009年7月24日的陈国君之死负责。
陈国君之死缘于因国企改制而生的一桩恶性事件。2009年7月24日上午11时左右,逾千名工人抗议通钢改制,冲击生产区,重组方民营企业建龙集团派出的新任总经理陈国君被追逐殴打。下午5时许,陈国君被打倒在地,当时气息尚存。
纪宜刚是通钢第二炼钢厂动力车间工人,1978年因盗窃被劳教三年,1982年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一审判决书认定,对陈国君造成致命伤害的是纪宜刚。此前,“部分职工对陈国君进行斥责并厮打”;当日下午6时30分许,纪驾驶摩托车来到出事现场,捡起水泥砖块,对倒在地上的陈国君的头部击打数下,导致陈颅脑损伤,形成脑疝死亡。
判决书称,纪宜刚的犯罪动机是,其弟在工伤死亡后,他对通钢给付的赔偿额不满。在听到建龙控股通钢会让部分职工下岗的传言后,产生泄愤之念。
不过,据通钢内部人告知,通钢之前已经给他弟弟超额支付了21万元死亡赔偿金。纪宜刚则供述称,他听到很多工人议论说,“陈国君说他要执政了,让工人全下岗”,他只是要去大伙聚集的地方看看。
一审庭审仅持续两个多小时,上午11时左右休庭。当日法院周边的气氛异常紧张,几百名警察和武警拉起警戒线。被害人家属介绍,他们只得到三个旁听名额。陈国君的妹妹要求旁听被拒,并由警察带离现场。为陈国君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担任代理人的律师,也被拒绝参加庭审。
悲剧因果
通钢事件是通钢改制矛盾积累四年后的激化,但突发的施暴是否有预谋或者计划,至今未能解释。
2005年入股之初,建龙集团即提出控股和掌握经营管理权的要求,但一直遭遇阻力。
通钢有上万名职工,在建龙集团入股前即经历过两次裁员。2001年分流1500多人,2005年初,3.5万名员工中有15394人下岗。导致逾万人下岗的减员增效改革,大规模地改变了“钢城”通化的原有生态。“兔死狐悲”的担忧和悲观成为通钢职工的集体情绪。
产权多元化之后,公司的控制权仍掌握在以安凤成为核心的原通钢国企的高管手中。入股的建龙集团缺乏和工人沟通的通畅渠道,一直无法消解工人对外来者的仇恨,以及对改制的误解。
经过数年博弈,吉林省政府于2009年7月22日“原则同意”建龙控股。为了安抚职工的情绪,陈国君计划在两天后,即7月24日上午,在通钢焦化厂与职工代表谈话。
令人始料不及的是,7月24日清晨,通钢工人中已经在广泛流传各种消息:“建龙培训200名管理层要来接管,上万人要被一刀切下岗”,“陈国君说他要执政了,让工人全下岗。”
当日上午11时左右,陈国君遭到部分人围攻,并被作为人质挟持。他一度逃脱包围,躲藏到焦化厂宿舍。吉林官方后来的调查材料证实,“极少数人在焦化厂宿舍逐室搜找到陈国君后,对其进行殴打,并继续煽动不明真相人员,对宿舍及抢救道路进行封堵,不准医护人员进入宿舍对其进行救治,阻止公安干警对其救援。”
吉林省国资委事后通报,通钢个别内退人员及退休人员有抵触情绪,制造谣言,激化企业原有矛盾,鼓动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员在办公区内聚集,人员一度达到千余人,冲击生产区。
血案迷雾
经过历时九个月的侦查,悲剧的经过和问责,依然是一团迷雾。
据吉林省通钢股权改制工作组事后记录,当日中午,吉林省国资委主任李来华要求公安机关抓紧布置警力,确保陈国君安全撤出。吉林省副省长王祖继也责令通化市公安部门尽全力解救。但是,抗议群众堵着厂门,营救工作无法开展。
不过,吉林市检察院在对纪宜刚的起诉书中明确称,“纪宜刚闻讯后,于当日18时30分许,驾驶摩托车来到焦化厂检修车间办公楼,在一楼门厅看到倒在地上的陈国君。”
陈国君的家属对此表示疑惑:既然纪宜刚开着摩托车都能进入现场,为什么警察却进不去?
另外,通钢所在的二道江区公安分局的报警记录显示,出事当晚10时22分,现场群众报警称,看到焦化厂门口有个经理被殴打了,一直躺在地上。随后,公安局出警。
据纪宜刚的供词,他下午6点多进入现场时,看到二道江区公安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在边上站着。纪宜刚问他在干什么,对方说,“我来瞅瞅。”
参与旁听庭审的陈国君一位家属介绍说,有一名警察出庭作证称,目睹纪宜刚用砖头击打陈国君。这位家属质疑,为什么警察在现场,却未能阻止纪宜刚对陈国君的致命一击?
事后,作为原国企领导层的“一把手”安凤成被免职,而被视为外来势力的建龙集团退出通钢。
曾有目击者告诉媒体记者,出事当天早上10点半,有人在抗议人群中分发雪糕、矿泉水和“长白山”烟。中午,案发现场的食堂正常开餐,来者免费。抗议活动中有许多“没有穿工作服的人”,以狠手痛殴陈国君的多是这些人。
2009年8月,“7•24”联合专案组发布的消息称,已锁定的疑犯超过50名。2009年10月18日,吉林官方发布消息称,犯罪嫌疑人纪宜刚被刑拘,另有五名涉案嫌疑人投案自首。
然而,2010年3月,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有纪宜刚一人。纪在供词中承认了暴力行为,但称并不知道当时倒在地上的陈国君是否已经死亡,因为他看到很多人都在对陈“连踢带踹”。
不过,十余名通钢工人向警方提供的证言,均一致指证在纪宜刚出现之前,陈国君只是脸部浮肿,身上没血迹,尚有呼吸。多数证人都准确地回忆起混乱场合中的一些细节,如纪宜刚用砖头拍打的是陈头部的左侧;纪离开现场时,把砖头掖在左侧腋窝。
2009年10月16日,纪被警方拘传。几天后,纪的老母亲去世。在看守所的纪宜刚亲手写了一封家书,告知家人:政府不骂我,不打我,没有刑讯逼供,“不要用母亲的事做文章,近(应为‘尽’)快处理母亲的后事,早日入土为安。我回不去了,不要给政府找任何麻烦,提任何要求。拜托你们了。”
被羁押半年后,纪宜刚出庭受审,当天即获得无期徒刑判决。纪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求上诉。
在开庭前的4月6日,陈国君家属对纪宜刚和通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4000多万元。但是,4月15日的庭审,未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理。
陈国君的家属表示,这是一个糊涂案,没有解释清楚陈国君死亡事件中的诸多疑点,也没有提及是否有幕后指使者。尽管有证人证明还有其他行凶者,但那些人均逍遥法外。(来源:《新世纪》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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