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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狱中独家专访:巨贪曾锦春的刑前对话
曾锦春: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吃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记者蒋伟/文伏志勇/图
“名利享乐的思想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像白蚁毁堤一样,一点一点地毁掉了我思想上的防线,让贪欲占据了我的整个身心。特别是快到任的几年里,收钱简直到红了眼、发了疯的地步,成了典型的利令智昏。现在回想起来,收了那么多贿赂,终究是担惊受怕的日子多,真正开心的时间少,到了夜晚很少安心睡觉,经常噩梦连连。”——曾锦春的狱中忏悔
编者按:本报首次披露了曾锦春腐败渐变的心路历程,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许多读者纷纷来电表达自己的看法。一位读者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曾锦春在生命最后时刻的忏悔,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
“回过头来讲,要钱有什么用,钱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曾锦春在狱中忏悔说,“我现在才真正理解什么叫后悔,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吃,我害了家庭、害了子女、害了一个家族,给纪委和党抹了黑,悔不当初啊……”
《法制周报》本期继续推出《曾锦春的刑前对话》,对曾锦春的腐败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和思考,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也给手握权力的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广大党员干部应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询问室
◎被谈话人:曾锦春(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我对想做的事不惜一切代价”
《法制周报》:你怎么评价自己?
曾锦春(以下简称“曾”):我对想做的事不惜一切代价,特别争强好斗。我讲话是一定要算数的,事情搞成了很高兴,哪怕付出再多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法制周报》:工作中,你最喜欢什么性格的人,最讨厌什么样的人?
曾:我最喜欢心直口快的人,讨厌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搞名堂的人。
《法制周报》:外人都说你比较霸道,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曾:人受了挫折之后,想清楚之后,是最清醒的。现在这个时候的我,是最清醒的,原来的我很糊涂,(心理)比较膨胀,目空一切。
《法制周报》:假如你没有出事,你认为自己是一个成功的人吗?
曾:我是一个愚蠢的人。我认为没出事的话,还算成功,但是现在已经出事了,也就是失败了。
《法制周报》:你在官场三十多年,经历了各种风风雨雨,你最感到欣慰的是哪个阶段?
曾:从1995年到2000年,担任郴州市第一任纪委书记期间,是我最欣慰的。
《法制周报》:你认为工作得到上级组织和老百姓的一致认可,是什么时候?
曾:我当郴州市国土局局长和农办副主任、郴县(今郴州市苏仙区)县长时,大家都认可我。当时我还是想搞点政绩出来的。
《法制周报》:从你的历程看,1995年就当上了市纪委书记,是不是过于顺利?
曾:那时候我确实干得好,有点成绩。
回想起来也确实太顺了,以前有段不顺,后来太顺太得志,这让我骄傲自满,心理极度膨胀。
《法制周报》:你在仕途上受过一些挫折,当时是怎么想的?
曾:我从临武县委书记到市国土局当局长,组建郴州市国土局,后来当市农办副主任。当时我还年轻,才三十多岁。我有想法,想在新地方干出点成绩出来。现在想来,人生的捷径可能就是最坏的路。
《法制周报》:听说当时有朋友提醒你,反映你问题的人也很多,要你在工作上注意按规定办事,但你没有听,还一口咬定没有问题。当时你是怎么想的?
曾:我当时想,反正查不到就没有问题,存在侥幸心理。当好朋友对我个人提意见的时候,我知道这是对我好。我当时还是考虑了一下,不是警醒自己收手,而是警醒自己如何应付上级检查。
《法制周报》:老家建别墅,你出了多少钱?
曾:我给家里人的印象是廉洁,甚至是一毛不拔,建房我只出了六万块钱。按人头数八兄妹每人两万块,一个小孩参加工作的每人出两万元建房,两个小孩参加工作的就是四万,所以我是出了六万元用于家里建房。
我本来是可以一个人出钱的,当时我要他们出钱,所以他们恨我。我的钱都在矿里,本来是想等我把矿开好了以后,再给家里一大笔钱的。我没有给家里人太多好处,只安排好了他们的小孩参加工作,但直接的好处没有。
“李大伦作为一把手没有带好头”
《法制周报》:关于李大伦的情况,你当时知不知道?
曾:我最早知道一些。有个在广州的嘉禾人称掌握了李大伦的一些受贿情况,称自己跟中纪委的人有关系,要50万才能摆平。他是书记,要维护威信。李大伦对我说,你要赶紧把这个案子破了。后来就把这个人抓起来了。
我搞矿山,他并不清楚,谁也不知道谁的事情。他不知道我搞矿山收了多少钱,我也不知道他搞房地产和工程收了多少钱。
他的儿子在永兴县搞房地产工程,几百套房子卖不出去,就要县里各单位分配买房,要单位拨款,实际上是李大伦的意思。还有市工商局办公楼和几条路的开发,李大伦都插手,我才觉得他有问题。我当时对雷渊利、樊甲生的情况也并不清楚。
《法制周报》:你怎么评价李大伦?
曾:他和我差不多,特别霸道。
《法制周报》:你是怎么看郴州市原市委班子系列腐败案的?
曾:李大伦作为班长、书记,他对郴州系列腐败案是负有责任的。李大伦作为一把手没有带好头,到处插手招投标、插手工程,当时在郴州,人、财、物都是书记说了算。市委书记的权肯定比纪委书记大,制约市委书记肯定比制约纪委书记难,市委书记对纪委书记不满意可以换掉你。所以同级监督很难,需要上级加强监督。
“谁来监督纪委书记”
《法制周报》:你认为现在的制度建设存在哪些问题?
曾:现在的制度总的来说是好的,关键是落实。有制度不落实,制度就成了映在墙壁上的月亮。现在某些领导干部讲形式的时候多,比如每年都搞红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万交一百,我当市纪委书记的时候每年交一万,实际上收的远远不止这个数,做做样子而已。我当了十一年市纪委书记,一共交了十五万多。当时郴州提拔干部,实际上是按“一把手”书记的意思办,先是组织部按照书记的意思召开部务会,然后是书记办公会,经过书记同意后再召开市委常委会,这就只是形式而已了。只有极个别的干部提拔时,有常委意见大,会讲得很清楚,不适合担任这个职位。绝大部分干部基本上都是李大伦书记说了算。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谁来监督纪委?谁来监督纪委书记?这是个监督盲区。
当时李大伦作为市委书记多少有点违纪,他不敢监督我,怕我向省纪委专门报告。我当纪委书记的时候有点忘乎所以了。
《法制周报》: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是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对权力的运行缺乏制约和监督,就容易使权力行使者蜕变,使权力成为权力拥有者的犯罪工具。你认为应如何加强对纪委和纪委书记的监督?
曾:还是舆论监督很有价值,也很有作用。
我作为市纪委书记,可以对郴州的公检法施加影响,对市公安局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都能采取措施,这些权力我没有正确使用。纪委应该只管本职工作,只管纪委的事,要忠于职守,不属于纪委的事情不要去管,什么招标、矿山,纪委都没有权力去管。这就是滥用职权,不能够按照纪委的职责办事,就肯定有不良企图。
就我的教训来说,有两点值得总结:
第一,在党委分工上,不要让纪委书记插手别的事情,纪委工作要严格按照纪委的职责办事。
第二,纪委书记任职不能超过两届,更不能在本地任职超过两届,纪委书记和纪委干部要异地交流,在本地任职时间长关系多了,纪委工作就不好开展了。无论工作好坏,做得好的要奖励,做得差的要惩罚。
我建议中纪委直接对下面的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行使监督权,专门成立监督局,监督纪委工作。现在很多时候讲好话的居多,对一些问题轻描淡写,或者只建议一下。李大伦在位时,郴州市委常委会开民主生活会是流于形式,李大伦让大家提意见,都是唱他的赞歌,有点意见的也只是提建议,轻描淡写,从来没有人重点讲过存在的问题。
我有时也在民主生活会上讲一讲,也从来没有人提什么意见。老是每个人发言,最后李大伦作总结,都是只讲成绩不讲问题,缺乏一针见血反映问题的话。
人都是有感情的,对提意见的人一般很反感,从来没有人敢对我的工作提意见,顶多只是说一句希望工作做得更好。
《法制周报》:对于正在岗的领导干部,为避免走上犯罪道路,你有什么话想对他们说?
曾:不义之财不可取,侥幸之心不可有。这是我的深刻教训。
除了工资和应得的奖金福利外,都是不义之财,不该要的不能要,不该拿的不要拿,伸手必被捉。
在担任郴州市纪委书记期间,省纪委查了我三次,都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我矿山的股份都是以亲戚的名义投的,查不出,我也存有侥幸之心,反正以亲戚的名义查不出。
我总以为没有一对一的证据就没事。如果有两个人来送钱,我肯定不会要,我总想一个人送钱、一对一的关系,没有人知道,侥幸心理让我认为没有关系。要是有害怕心理就好了,可惜的是侥幸心理大于害怕心理。
我作为市纪委书记,经常做反腐败的报告,我当时想,当官无非就是为了发财,当官是一时的,搞几年就没有了,发财是一世的,有钱好办事。
是侥幸心理让我走上了错误的道路。2000年面临换届,本来要把我调到衡阳市担任纪委书记,我想要照顾家人,就不愿意去。如果那次换届,我没有继续在郴州担任纪委书记,就应该没事了,不会犯这么大的错,发展到无法无天的地步。
记者手记
忘不了曾锦春母亲的泪眼
本报记者蒋伟/文伏志勇/图
2009年2月底的一天,我们来到湘粤赣三省交界的汝城,这里早已是春暖花开,道路两旁开满了桃花和梨花。曾锦春的家在汝城县附城乡斗山村铜坡店组,离县城不远。我们此行是去看望曾锦春86岁高龄的老母亲。
车窗外春意盎然,一派生机,我们的心里却是沉甸甸的。汝城县是全国贫困县,被称为“老、少、边、穷”地区,民风淳朴。吉普车顺着乡村公路前行,两边是低矮的瓦房,小块小块的农田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山丘。大约二十分钟后,我们远远看见一片稀疏的村落里有一幢四层“洋房”,这就是曾家。这个院落由一人多高的砖墙围着,院子里有花坛、水池、小桥、盆景、凉亭,只有一扇大铁门与外面相通。曾锦春的母亲和村支书在家门口迎接我们。曾母这年86岁,一脸慈祥,不停地拿瓜子、花生给我们吃,同时眼泪不停地往下流。我们与老人家正面坐定,看着她那双红肿的眼睛,便知道老人家是经常哭的。我们想,“人老泪少”,老人家有这么多泪,心里肯定是苦到了极限。
曾锦春幼年家境贫寒,为了帮助家里积肥,曾锦春拾狗粪、捡牛粪,什么事都做。但他聪明好学,成绩很好,一直读到湖南师院毕业。读大学二年级时,他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后他当过工人、教师、乡干部、乡党委书记,后来当了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
在与老人家交谈的时候,我们环顾了一下这个复合式的大客厅,高大宽敞,不少地方用的是上等的石料。一座一人高的大钟已停止摆动,意味着这个家庭失去了往日的热闹,也似乎暗示着这幢房屋的“主人”戏剧般地拉下了政治舞台的“大幕”。客厅上方是一张全家福,这张照片是2001年曾锦春在家时和家人一起在曾家祠堂照的。
照片上的曾锦春意气风发,一大家十几口人其乐融融。看到相框上有些灰尘,老人家拿出纸巾轻轻擦拭。看到儿子的照片,老人家又恸哭起来。
离开曾家大厅,我们在院落大门口观望,这幢十分气派的“洋房”不少窗户外都装有空调挂机,在这个贫困山村里,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这幢房子是2004年建的,2005年过年时曾锦春在家里呆了三天,郴州市一些地方的干部和老板前来贺喜拜年,车水马龙,络绎不绝。而现在,这幢房子很少有人往来,显得十分冷清,使人感到有些压抑。
曾母那双老泪纵横的眼睛,让人悲叹而又无比伤感,我们不忍心过多打扰这样一位母亲,不忍心引起一位老母亲太多痛苦的回忆,便告辞了曾家,老人在门口久久目送我们,眼神里充满了期待与无奈……
在走访曾母许多天之后,老人家的那双泪眼仍时常在我们脑海里浮现。曾母是平凡的,她像千千万万的普通母亲一样,用善良的心和勤劳的手抚养子女成人;曾母也是不幸的,她为自己的儿子贪赃枉法犯了大罪而蒙羞,在“老弯了腰”的时候还“抬不起头”。曾母的泪不仅源自母亲对儿子无限的爱,也源自一种永远无法抚平的追悔和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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