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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震宇拟再提上诉 霍家争产随时没完没了

  据星岛日报讯 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长房三子震宇,要求重开争产案被拒绝而提出上诉,聆讯昨在高等法院审结,上诉庭决定押后裁决。震宇一方庭上透露,可在上诉有结果后的28天内提出新的诉讼,冀争回南沙项目权益。霍家争产随时没完没了。

  《星岛日报》报道,震宇指控胞兄震寰在签署和解协议时,隐瞒亡父在南沙发展项目中价值35亿元权益,故要求重开争产案,以及透过简易程序,申请罢免震寰的遗产执行人资格。代表震宇的英国御用大律师Richard Todd昨表示,可在上诉有结果后的28天内提出新的诉讼,争回南沙项目权益。

  反对上诉的长房次子震寰,由资深大律师张健利代表陈词。张指和解协议订明委托毕马威会计师行调查遗产数目,只因震宇与胞姐丽娜不信任遗嘱执行人震寰,原审法官确有根据事实背景去阐释和解协议,回购南沙项目权益的回购权既已过期,便不属遗产一部分。

  张续指,未有行使回购权的家族旗鉴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如果要争议是南沙项目权益的实益拥有人,便应提出诉讼控告持有南沙股份的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张指回购权与实益拥有权是两个不同概念,和解协议订明仍存在的回购权才属遗产。

  代表长房长子霍震霆的大律师梁允信陈词指,原审法官正确裁定和解协议仍然有效,搁置争产案可容许各房家族成员执行和解协议。梁认为任何一方如有充分理据,可申请取消搁置及提出新诉讼,又指任何人或公司也不可要求代其持有公司股份的代名人给予回购权,正如震宇没指称持有南沙股权的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是代名人,故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有权行使回购权。

  其他答辩人包括遗产执行人之一霍英东胞妹霍慕勤、第2与3房家族成员及霍英东元配吕燕妮,皆透过大律师表示支持搁置争产案,以维持家族和谐。

(责任编辑:谢伟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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