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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得多措并举缓解当前困境

  9月10日晚间*ST康得公布了关于公司近期情况说明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记者从中看到,鉴于公司出现债务危机、涉嫌财务造假等特殊情况,被证监会下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且该事件已引发市场广泛关注,现将公司近期主要工作及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1、积极落实短期流动资金、纾解流动性困难;2、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证监会申辩听证工作;3、稳定客户关系,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4、积极应对、协商债务问题,通过起诉、应诉等方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针对当前形势,公司将在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和协助下,力争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下一步将紧紧围绕维持公司持续生产经营能力、充分保障员工及债权人合法权益等重心开展工作。

  由此可见,对于公司存在的问题,*ST康得也在积极采取措施寻求解决,这对公司的中小股东来说算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另据记者了解,目前*ST康得收到的还只是《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投资者是在2018年10月28日收盘时持有康得新,并在2018年10月29日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或者是在2019年1月22日收盘时持有*ST康得,并在2019年1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关于*ST康得涉嫌违法的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在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和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证监会拟决定:1、对康得新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对实控人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王瑜、张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这3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对徐曙等25名管理人员处以3万-20万元罚款。

  综上所述,虽然*ST康得已经停牌,但相关事件的进展还是备受市场关注,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积极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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