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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四审深读三|离定稿已不远 为注册制清障

编者按:12月23日至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23日,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证券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2015年“一读”算起,本轮《证券法》修订草案在四年内迎来“四读”,随着此次证券法四审稿相关细则出炉,时代财经兵分两路从12月20日起陆续采访多位专家,对证券法修订要点、立法逻辑及未来影响等进行深度解读。

以下是证券法四审深度解读的第三篇,谈谈此次修订草案中关于注册制的内容,以及证券法修订的影响。

证券法四审深读三|离定稿已不远 为注册制清障

图片来源:锐景创意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离结束(12月28日)的日子渐近,在此期间进行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四审也正迈向明朗化。

在四审稿中,全面注册制成为了市场最核心的关注点,应该如何理解相关内容?此外,证券法四审会否定稿?会对市场有什么影响?

针对此次证券法第四审,12月20日至23日,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及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律师洪鹏、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良、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分别接受了时代财经的采访。

王骥跃认为,证券法修订草案符合市场预期,尤其是全面注册制符合市场趋势。洪鹏预测,证券法四审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谢良提及了注册制下证券法的新要求。

李大霄则表示,证券法的核心是投资者保护,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全面推进注册制

 

毫无疑问,注册制是本次证券法修订中除了投资者保护以外最受关注的内容。这将影响到中国资本市场运行的逻辑及未来。

12月23日,证券法修订四审稿细则陆续出炉。其中,注册制相关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精简优化证券发行条件、调整证券发行程序、强化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以及为实践中注册制的分步实施留出制度空间。

针对上述第四个方面,四审稿中还提到要增加规定“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洪鹏分析,目前科创板试行注册制,是由人大授权国务院进行的,“未来,如果证券法修订落地,在全面注册制预期下,国务院就可以按照相关步骤,对符合条件的板块推行注册制。”

王骥跃表示:“四审稿的一大变动就是‘全面注册制’,这也是大势所趋。三审稿中,注册制局限于科创板,不妥。”

目前,创业板改革正在路上,注册制被视为一个重要方向。时代财经近期就创业板改革一事采访过多位业内人士,他们普遍认为,创业板可能最快明年将推行注册制。

实际上,市场对注册制的关注度一直很高。

注册制改革的政策最早在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出现。

2014年,注册制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亮相,并在2015年重提。

2015年上半年,注册制改革方案一度呼之欲出。

但是,随后上演的股市异常波动打乱了计划,注册制暂缓。2016至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无看到注册制身影。

2018年11月,科创板并试行注册制提出,注册制再回大众视野。

今年,其在科创板成功推出,且科创板新股发行逐渐常态化,也为全面推行注册制奠定了基础。

推行全面注册制,对证券法提出了新要求。

谢良分析称:“注册制监管的重心从事前过渡到事后,这就要求‘严刑峻法’应与注册制同步,立法方面应提高违法成本,执法方面还需要不断强化事后惩处力度,以便尽可能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把目光放到四审稿内容上,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是重点内容之一。在即将到来的注册制时代,信息披露尤为重要。

洪鹏表示:“只有强化信息披露义务,才能让投资者比较全面的了解这家上市公司经营的好坏,才能够与同行业企业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值得投资。在证券法修订稿中,专门拿出一个章节罗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

 

离《证券法》修订定稿还有多远?

 

针对资本市场最为关注的证券法修订,业界认为四审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洪鹏表示:“从法律修订来讲,一般经历到三审、四审基本上就会通过,除非有些根本性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洪鹏的判断主要基于两点原因:一是现在的条文此前已经历三审,前几年问题都已经充分暴露,条文也已有相应的条款约定;二是现阶段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法律依据是全国人大授权,而非来自法律规定,到明年的2月份授权将到期。如果证券法在此期间不修订,还需全国人大重新授权。”

据新华社12月23日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关于证券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宪法法律委认为上述法律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总体而言,本次证券法修订涉及到多个方面。

如果本轮证券法获得通过,对市场有什么影响?

王骥跃认为影响不大,四审稿的内容基本符合业界预期。“不至于因修一些法条而对市场产生特别重大的影响。”

王骥跃以三审稿内容为例,三审稿“给员工持股和小额发行(即众筹)开了绿灯,这点的影响会更深远,但本质也是把既有事项合法化纳入监管范围。”

他认为,“证券法是根本大法,主要还是原则性的条款,具体到市场交易行为还得有很多细则和办法。”

李大霄则对时代财经表示,从长远而言,这有助于维护证券市场“三公”(公开、公平、公正);对于机构工作开展而言,最重要的还是要学习法律,敬畏法律。

“证券法的核心还是投资者的保护,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李大霄表示,“要保护散户、爱护散户、捍卫散户,让他们有钱赚,中国股市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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