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9日丨宏达新材(002211)(002211.SZ)公布,为便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管理,公司前期对直接经营的硅橡胶业务进行了内部资产重组,将公司春源分公司(“春源分公司”)直接经营的硅橡胶相关业务和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明珠”)。具体情况如下: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硅橡胶业务转到子公司经营的议案》。公司以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春源分公司经营的硅橡胶业务、资产(货币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实物资产(存货、设备、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扬中、南京和镇江新区(长江分公司)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人员以股权增资方式,整体划转到江苏明珠。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硅橡胶业务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及增加注入资产的议案》。公司在原内部资产重组方案基础上作出了进一步调整和增加,将江苏明珠的认缴注册资本从29,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公司将拥有的净资产总额36,669.40万元出资至江苏明珠,增加江苏明珠净资产36,669.40万元。其中:计入江苏明珠注册资本合计29,000万元,计入江苏明珠资本公积7,669.40万元。
此次调整公司内部硅橡胶业务资产重组方案注入资产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内部硅橡胶业务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及增加注入资产的议案》涉及的内部资产重组方案中,公司拟注入江苏明珠的资产中包括公司拥有的土地证编号为“镇国用(2011)第10493号”的19,922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所有权(计入无形资产)及地上在建项目资产(计入在建工程)。出于减少本次内部资产重组的交易成本以及该地块存在政府未来用途规划等因素考虑,公司决定将该土地所有权及地上在建项目资产从拟注入江苏明珠的资产范围中剔除。截止2018年10月31日,该部分土地所有权的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22,022,588.06元,累计摊销2,249,904.09元,账面净值为19,772,683.97元;该土地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4,633,779.10元。
上述调整将致使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江苏明珠的增资额相应减少24,406,463.07元,其中注册资本增资额保持不变,资本公积增加额将相应减少24,406,463.07元。
经过本次内部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后,公司认缴江苏明珠的注册资本仍为30,000万元,公司将原拥有的净资产总额36,669.40万元调整至34,228.75万元注资至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其中:计入江苏明珠注册资本合计29,000万元,计入江苏明珠资本公积5,228.75万元。
2、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关于本次内部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后续的审计、评估、验资、工商变更等手续;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内部资产重组将硅橡胶相关资产、业务整体划转到全资子公司,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理顺公司的管理架构,有利于硅橡胶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此次内部资产重组方案调整不涉及江苏明珠注册资本总额的变动,不会导致江苏明珠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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