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理解、不尊重大陆法律的台湾人,大陆的法律会教给你怎么理解、怎么尊重。 大陆不像台湾,“国际力量”喊两声就会发颤。大陆有自己管理NGO的法律,更有自己的法律尊严。谁的护身符也不管用,试图借助于“国际力量”迫使大陆改变法律,只会碰一鼻子灰。
现今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李明哲案如何判,台湾那边认为李无罪并让大陆送回李明哲,实为可笑。根据我国法律相关颠覆国家政权罪量刑标准,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明哲在此案庭审中,公诉人根据出示的确凿证据,确认李明哲无视中国大陆的法律制度,组织、策划、实施了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且李明哲也表示认罪,李作为此案主犯及首要分子,至少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且同时警告岛内 形形色色之企图颠覆大陆政府的不轨之徒,绝不能对李明哲一案网开一面,让李逃避制裁。
台湾长大的我了解台湾很多的人对国内法律的了解是由“名嘴”哪里得到的,所以常常会发生自以为是的心态。而且常常对岛内的法律系统有种幼稚而且盲目的自豪,所以才会由李明哲老婆的叫嚣。 这次如果能完全依照国内的法律定罪,能够让许多的台湾人了解不能在大陆赚钱的时候鞠躬哈腰,回到台湾岛的时候就变成批评歧视大陆的台 独分子。是应该用重刑来喝止这种两面手法的台湾人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